天人合一:人与自然的统一天人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当然,“合一”的价值取向是“和谐”的统一,但是在理论上,“统一”是矛盾的一方战胜另一方,或者说,统一于一个方面。
在实践中,往往是以人的意志去改变自然(当然有合自然规律,也有违自然规律),即天人合一的“合”是“合于人”。在字义上,“合”字还有一方取代另一方的意思。因此,“天人合一”把矛盾双方归结为其中一方,即作为主体的人。“和谐”指的是一种矛盾双方和平共处的关系,或状态。相应的,“合一”是一种结果。所以“和谐”更能充分、恰当地说明,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作为大自然的一部分要尊重自然规律;以此为前提,人作为主体,自然作为客体,人可以按照一定意愿去选择、支配和改变客体,兼顾了主体性和客体性两个方面,是认识和处理“天人关系”的一种新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