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务员考试地点有梅山中学、明珠学校、罗湖外语学校(初中部)、文锦中学、第二外国语学校(集团)学府中学、前海学校、笋岗中学、桂园中学、新洲中学、红桂中学、上步中学、松泉实验学校、深圳实验学校(坂田校区)、海滨中学、龙岗外国语学校、航城学校、荔香学校、罗湖中学。
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笔试考点及座位全部采用“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安排,具体地点和时间安排见准考证。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一、笔试科目
1、公共科目测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专业综合职位组、定向港澳选拔职位以及市直、区直机关综合管理类、法官助理类、检察官助理类职位测试《申论》(Ⅰ类),街道、行政执法类、警察职位测试《申论》(Ⅱ类)。
2、党史党建、生物医药、公共卫生、规划建设、经济金融、财务审计、信息技术、海洋科学与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公安警察等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加考笔试专业科目。
二、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23年3月4、5日。具体安排可参考准考证。
三、笔试地点
本次考试在深圳市设置考场,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四、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其中:一般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加考专业科目的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