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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特殊门诊怎么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24-04-30 17:06:58

初次办理

成都特殊门诊怎么办理流程

初次申请门诊特殊疾病,须提供二级甲等及其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或专科医院(限本专科)的检查报告和6个月内疾病诊断证明。需办门特的人员自己选定一家方便的定点医疗机构,根据《初次申办门诊特殊疾病办理须知》,到医疗机构指定窗口办理特殊门诊申请,提供身份证、医保卡和相关疾病的病情证明和检查报告。

再次办理

定点医疗机构在受理参保人员的门诊特殊疾病申请后,根据病情提出治疗方案,确定所需药品名称(与药品目录一致)、用法和用量、诊疗项目(含物价编码及检查、治疗次数等)。 按要求填写《门诊特殊疾病申请表》并加盖医疗机构医保部门公章后,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同意并确定审核期起止时间后生效。

门诊特殊疾病每3个月办理一次审核,符合第一类病种的精神病类门诊特殊疾病每6个月办理一次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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