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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的管辖

发布时间:2023-09-09 16:52:28

民事诉讼法的管辖是:

民事诉讼法的管辖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案件有: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认为应当由该院审理的案件。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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