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是指违反国家经济管理法规,破坏国家经济管理活动,严重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的行为。
(一)本类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二)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经济管理法规,破坏国家经济管理活动,严重扰乱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
(三)犯罪主体表现为三种类型:有的只能由自然人构成;有的只能由单位构成;有的既可以由单位构成,也可以由自然人构成。就自然人犯罪主体而言,大多数是一般主体,但也有少数是特殊主体。
(四)主观方面,少数犯罪是过失,绝大多数犯罪是故意,在故意犯罪中,有的还以特定的犯罪目的为要件。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包括8类犯罪97个罪名
2、生产、销售假药罪;
3、生产、销售劣药罪;
4、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
5、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6、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7、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8、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
9、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2、1、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2、2、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2、3、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
2、4、妨害清算罪;
2、5、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罪;
2、6、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
2、7、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
2、8、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2、9、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3、0、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3、1、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3、2、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
3、3、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3、5、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
3、6、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
3、7、持有、使用假币罪;
3、8、变造货币罪;
3、9、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4、0、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
4、1、高利转贷罪;
4、2、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4、3、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4、4、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
4、5、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4、6、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4、7、内幕交易、泄露内幕消息罪;
4、8、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
4、9、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
5、0、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
5、1、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
5、2、违法发放贷款罪;
5、3、用帐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
5、4、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
5、5、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
5、6、逃汇罪;
5、7、骗购外汇罪;
5、8、洗钱罪;
6、0、贷款诈骗罪;
6、1、票据诈骗罪;
6、2、金融凭证诈骗罪;
6、3、信用证诈骗罪;
6、4、信用卡诈骗罪;
6、5、有价证券诈骗罪;
6、6、保险诈骗罪;
6、8、抗税罪;
6、9、逃避追缴欠税罪;
7、0、骗取出口退税罪;
7、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7、2、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7、3、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7、4、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7、5、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7、6、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
7、7、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7、8、非法出售发票罪;
8、0、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8、1、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8、2、假冒专利罪;
8、3、侵犯著作权罪;
8、4、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8、5、侵犯商业秘密罪;
8、7、虚假广告罪;
8、8、串通投标罪;
8、9、合同诈骗罪;
9、0、非法经营罪;
9、1、强迫交易罪;
9、2、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
9、3、倒卖车票、船票罪;
9、4、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9、5、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9、6、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9、7、逃避商检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