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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业登记

发布时间:2023-03-13 14:07:23

开业登记是指商事主体的创办人或发起人为设立商事主体而向登记主管机关提出申请,由登记主管机关审查核准予以登记注册的法律行为。

开业登记的种类

开业登记分为商事组织的登记和商个人的登记两种。

开业登记

(1)商个人登记的内容(登记事项)较为简单,主要包括:商号、营业场所或流动营业的区域、姓名、住所、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投资人及投资额等。

(2)商事组织的登记事项则主要包括:企业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公司则还要登记董事、监事、经理姓名、身份住所)、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本、从业人数、经营期限、分支机构、投资人(股东)及投资数额、企业章程等。

外商投资企业则还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交下列文件:

开业登记

1.由董事长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开业登记

2.审批机关批准的企业协议、合同、章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批准证书。

3.外国投资者的法律证明文件和资信证明文件。

4.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人选名单。

5.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证明。

参考文献

  1. ↑ 陆介雄主编.实用民商法学新词典.吉林人民出版社,2004年01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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