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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上诉发回重审后可否加重刑罚

发布时间:2023-02-04 12:14:37

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不服判决上诉,案件在二审阶段是不可以加重刑罚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被告人上诉发回重审后可否加重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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