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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可以“私了”

发布时间:2023-02-04 11:20:04

双方当事人可以“私了”的刑事案件分别有: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特别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法律其他规定。

什么样的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可以“私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什么样的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可以“私了”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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