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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需要作鉴定

发布时间:2023-01-31 09:31:32

以下情况需要作鉴定:伤情无法确定;据以认定案件事实的重要证据无法确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条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方式、步骤以及相关规则的总称。

什么情况下需要作鉴定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条本通则适用于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从事各类司法鉴定业务的活动。

哪些情况下需要做亲子鉴定

以下情形下需要做亲子鉴定:

1、强奸犯的认定;

2、认领被拐卖儿童的;

3、未婚先育落户,超生落户、无法提供出生证明的;

4、遇难者身份无法辨认的;

5、抚养权纠纷要确定是否亲生关系的;

6、遗产继承纠纷要确定是否亲生关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劳动能力鉴定?

下列情况下工伤人员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人员停工留薪期满,或经过治疗、伤情康复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不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也可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因为有些隐患是不鉴定就无法查出来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什么情况下需要亲子鉴定证明

法律分析:

1、没有出生证明的。因为一些情况,孩子没有在医院出生,所以没有规范的出生证,上户口时就需要做亲子鉴定。如果已有出生证,但出生证上父母的名字和身份证、户口本上名字不一致,需要亲子鉴定证明这个孩子的身份。

2、孩子曾被拐卖,后又通过各种途径找回的,需要重新上户口的话,需要亲子鉴定报告书证明才能可以上户口。

3、未婚先孕的孩子,没有现有的法定证件无法证明孩子的亲生父母关系,这样的孩子要做了亲子鉴定之后才能按照法定程序上户口。

4、部门特殊规定,因某些部门在招工、招干时,因怕其他行业人员进入特殊行业,在招工招干时需要本行业父母和孩子做亲子关系证明。如我国某市铁路系统招工就需要亲子鉴定证明。

5、领养的孩子上户,需要证明孩子与养父母并非亲生关系,才可以上户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四条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房屋鉴定?

《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提醒以下情况需要进行房屋安全鉴定:(一)超过房屋设计使用年限或者合理使用年限,需要继续使用的;(二)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故而损坏,需要继续使用的;(三)报建手续不全或者无建筑施工许可证已投入使用,未确定其安全性的需要做房屋安全鉴定;(四)在房屋上设置大型广告牌、水箱、水池、铁塔、花园、游泳池、空调、太阳能热水器等设施设备影响房屋结构安全;(五)未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但改变原设计结构、用途的房屋。

什么情况下需要作鉴定

申请司法鉴定的一般情况是:

(1)伤情无法确定;

(2)据以认定案件事实的重要证据无法确定。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条,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方式、步骤以及相关规则的总称。

什么情况下做工程质量鉴定

改变建筑的使用功能、施工质量没有达到设计标准、出现过大变形、出现结构裂缝、倾斜等。需要做工程质量鉴定。 建设工程质量鉴定主要分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筑热工及设备系统检测、建筑物扩建改造和建筑物结构加固等等方面的鉴定,一般由相应的检测机构进行合法鉴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什么情况下需要作鉴定

职工认定工伤后,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不一定。 劳动能力鉴定 主要是判别 工伤 劳动者的 伤残等级 ,从而为其提供相应的 伤残 待遇,《 社会保险法 》明确规定:“经劳动能力鉴定 丧失劳动能力 的,享受伤残待遇”。劳动者发生工伤,只有在伤情比较稳定后,同时符合如下两个条件,才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1)存在残疾; (2)残疾情况足以影响劳动能力。 《社会保险法》第36条明确规定:“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而 工伤认定 是劳动者享受 工伤保险 待遇的前提,工伤保险待遇包括 工伤医疗待遇 、 停工留薪期 待遇、伤残待遇及工亡待遇等多个方面。其中,比较轻微的工伤只涉及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待遇,就不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因工当场死亡或在停工留薪期内死亡的,也不需要作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者发生工伤,只有在伤情比较稳定后,同时符合如下两个条件,才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1)存在残疾; (2)残疾情况足以影响劳动能力。

交通事故什么情况下需要对车辆进行鉴定 检验呢?

以下情况需要对车辆进行鉴定检验:

1、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

2、具有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3、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

4、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5、具有被盗抢嫌疑的;

6、属于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7、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扩展资料:

交通事故车物损失评估的流程为:

1、办案交警填写委托书;

2、办案交警或当事人将委托书送区县物价部门评估定损;

3、评估人员通知当事人定损评估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4、事故各方有关人员到定损车辆存放地参加损失评估鉴定;

5、物价部门做出定损评估鉴定结论;

6、物价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鉴定结论书交纳鉴定费;

7、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服提出重新评估鉴定申请;

8、市物价部门重新做出定损评估鉴定结论,办案交警审核确认。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交通事故检验和鉴定

什么情况下上户口要做亲子鉴定

1、无出生证。因种种原因,孩子没有在有妇产科资质的医院出生,或没有在医院出生,因而没有规范的出生证,上户口时就需要做亲子鉴定。或已有出生证,但出生证上父母的名字和身份证、户口本上名字不一致,需要亲子鉴定证明。

2、因孩子被拐卖、遗失,后又通过各种途径找回,户口需要和亲生父母上到一起,而需要DNA亲子鉴定报告书证明。

3、未婚生育,现有法定证件无法证明孩子的亲生父母关系。或单亲家庭,孩子户口需从父亲一方转入到母亲一方,或需从母亲一方转到父亲一方,要做亲子鉴定。

4、弃儿回家上户。孩子被抱养出去,又需领养回来,或因躲避计划生育,孩子户口上在他人名下需要转到亲生父母名下,需要做亲子鉴定。

5、部门特殊规定,因某些部门在招工、招干时,因怕其他行业人员进入特殊行业,在招工招干时需要本行业父母和孩子做亲子关系证明。如郑州铁路系统招工就需要亲子鉴定证明。

6、领养的孩子上户,需要证明孩子与养父母并非亲生关系。

什么情况下需要作鉴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法》

第四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五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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