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从轻处罚的情形有:对于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未遂犯,应当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又聋又哑的人犯罪,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九条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行政处罚 从轻处罚的法定情形包括: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 立功 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法律分析:
1、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造成危害结果的(刑法第18条);
2、未遂犯(刑法第23条);
3、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的教唆犯(刑法第29条);
4、自首(刑法第67条);
5、立功(刑法第68条)。
(1)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刑法第17条)。
(2)应当减轻处罚的情节:
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刑法第24条)。
(3)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
1、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刑法第19条);
2、预备犯(刑法第22条)。
(4)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
从犯(刑法第27条)。
(5)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节:
1、在外国犯罪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刑法第10条);
2、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刑法第68条);
3、个人贪污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刑法第383条);
4、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刑法第390条);
5、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刑法第392条)。
(6)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节:
1、防卫过当(刑法第20条);
2、避险过当(刑法第21条);
3、胁从犯(刑法第28条);
4、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刑法第68条)。
(7)可以免除处罚的情节:
1、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刑法第37条);
2、犯罪较轻的自首犯(刑法第67条);
3、非法种植罂栗或者其它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刑法351条)。
(8)应当免除处罚的情节:
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刑法第24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二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 行政处罚 :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 立功 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七条
一、法定减轻处罚情节都有哪些 1、特殊主体 (1) 未成年人犯罪 :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的,在量刑时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完全丧失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其实施犯罪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犯罪预备、中止或未遂 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 自首 《 刑法 》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典型的自首包括两个条件,一是主动投案,二是入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二、可以减轻处罚的情节有哪些 (1)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人犯罪的(刑法第17条规定)。 (2)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① 正当防卫 超过明显必要的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刑法第20条)②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刑法第21条)③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刑法第28条)④犯罪后自当又有重大 立功 表现的(刑法第68条)。 (3)应当从轻、较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 从犯 (刑法第27条)。 (4)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的:①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刑法第18条)②未遂犯(刑法第23条)③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和教唆犯(刑法第29条)④自首犯(刑法第67条)⑤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刑法第68条)。 (5)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并且在外国已经受到 刑罚 处罚的(刑法第10条)②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刑法第68 条)③(商业) 行贿 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刑法第164条)④行贿人在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刑法第300 条)⑤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行贿赂行为的(刑法第792条)。 说到减轻处罚,这往往都是在下一个量刑幅度内作出处罚了,程度也是比从轻处罚要大。而在减轻处罚里面具体也分为了两种情况,包括应当减轻处罚和可以减轻处罚。在后一种情况下,审判法官其实有更大的自由裁量权,可以实际决定究竟是否对犯罪分子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