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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决定书送达方式

发布时间:2023-04-30 23:25:23

行政执法决定书送达方式有:

行政执法决定书送达方式

1、直接送达;

2、留置送达;

3、邮寄送达,当登记管理机关直接送达法律文书有困难时,也可以采取邮寄送达的方式送达;

4、公告送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

行政执法决定书送达方式

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受送达人提出需要纸质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提供。

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送达信息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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