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警察是归公安局。交警是隶属于公安的,交警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机构,要听公安的指挥和政策,一般情况下,大政方针都是由公安局传达给交通管理局,而交警支队尚且归属交通管理局指挥,交通管理局将公安局下达的指令,分派给各地的交警支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