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结束后再犯罪不属于累犯。构成累犯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前后罪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前后罪都是故意犯罪、前罪实施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再犯新罪以及前罪实施时已满18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缓刑期满再犯罪不算累犯,罪犯在缓刑期满后一般是认为不再执行原判刑罚,这与成功的假释结果不同。此时,由于已经代表不再执行原判刑罚了,因此即使在五年之内再实施故意犯罪的,也不会构成累犯。但如果是假释的话,那么就会构成累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第六十六条【特别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缓刑结束在犯罪不会构成累犯,因为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而不是执行完毕,其不符合累犯的构成要件。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
不算。 累犯 分为 一般累犯 和特别累犯,根据《 刑法 》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规定,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 有期徒刑 以上 刑罚 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特殊累犯 ,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 因此,无论是一般累犯还是特别累犯,其前罪刑罚必须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后罪方有可能构成累犯。而判处 缓刑 的人实际上并没有执行刑罚,所以不能构成累犯。
缓刑 之后再犯罪不会构成 累犯 。 构成 一般累犯 要具备以下这些条件: 1、主观条件: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
2、刑度条件:前罪所判 刑罚 和后罪所判刑罚都是 有期徒刑 以上的刑罚。
3、时间条件: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 构成特别累犯要具备以下这些条件: 1、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 危害国家安全罪 、恐怖活动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
2、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判处的 刑罚的种类 及其轻重不受限制。
3、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即构成特别累犯,不受前后两罪相距时间长短的限制。 而判处缓刑的人实际上并没有执行刑罚,所以判缓刑后再犯罪不能构成累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六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