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提出离婚的,只要没有在婚姻中出现过错无需赔偿另一方。我国规定了公民享有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所以只要一方在婚姻期间没有过错行为,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没有对自己的配偶造成精神损害,提出离婚的一方无需因为自己先提出离婚而赔偿另一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