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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性的非财产损害如何界定

发布时间:2023-04-29 22:24:08

违约性的非财产损害的界定:违约性的非财产损害主要是指当事人受到的精神损害,表现为权利人的生理和精神痛苦,还包括死亡、残疾、名誉权受到损害、社会评价降低等。根据法律规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违约性的非财产损害如何界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违约性的非财产损害如何界定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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