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三大抗辩权成立条件有哪些

三大抗辩权成立条件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11-07 21:49:45

先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如下:

三大抗辩权成立条件有哪些

1、对价关系,就是在签订合同的双方都有欠债,双方是处于负债情景中的即是对价;

2、签订合同的双方债务到期了,但是两方的履行期的时间有先后关系,可能是甲方的履行期在前,也可能是乙方的履行期在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温馨提示:
本文【三大抗辩权成立条件有哪些】由作者 债务法律知识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