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街走公交专用车道一般罚款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一般会对其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