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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申请条件

发布时间:2023-11-06 10:41:26

海南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申请条件是:申请人必须是海南省内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单位;申请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和海南省有关新能源汽车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申请人必须持有海南省的居住证或工作证,或者在海南省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申请人必须没有在海南省范围内拥有机动车指标。

海南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申请条件

法律依据

《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

住所地在本省的个人,名下没有本省登记的小客车且没有应当报废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其他机动车,持我国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调控管理机构申请增量指标。住所地在本省的个人包括:

本省户籍人员;

驻琼部队现役军官、文职人员及士官;

海南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申请条件

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并在我省连续居住两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及外籍人员;

持有本省有效居住证,且近8年内累计48个月或近24个月连续在本省缴纳社会保险的非本省户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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