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车占两个车位可以向交管部门举报,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交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