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承诺只能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承诺必须在有效期限内作出。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