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合同的认定标准是: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3、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
无效合同的处理是: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法典》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