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并不一定要去公证处公证的。
双方之间签订的协议,无违法事项,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后是有效力的,是可以产生法律效力的,受法律保护,不一定要去公证的。
公证处可以对当事人之间签署的合同进行公证,所谓合同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于当事人之间签订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