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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儿童福利院领养孩子的条件

发布时间:2023-10-21 20:13:06

儿童福利院领养孩子要求收养人年满三十周岁,没有配偶的收养人应与被收养人的年龄相差四十周岁以上,收养人没有子女或者只育有一名子女,有抚养和保护被扶养人的经济能力,不得患有医院认为不能收养子女的疾病,没有不利于收养人健康成长的不良犯罪记录等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西安儿童福利院领养孩子的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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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一百条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第一千一百零二条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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