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开庭是否当庭宣判。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分别是:
(1)只要法庭经过审理认为案件事实清楚,且没有不宜当庭宣判的情形存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一般都要当庭宣判,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也可以当庭宣判;
(2)如果案件不宜当庭宣判,那么就不会当庭宣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