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三方涉及不同国家,但已经在中国审理案件的,船舶优先权争议应适用法院地法,即中国法。
因为按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当事人没有选择的,就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
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