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一所私立学校的条件:申请办学单位在办学所在地中心校领取《民办教育办学申请表》一式三份。将书面申请和按要求填写好的《民办教育办学申请表》以及办学所需的相关材料交办学所在地中心校,中心校组织人员对所申请内容及提供的相关材料逐项进行审查。(仅供参考)
私立学校(Private School)是指由私人或私立机构投资,由当地政府和教育部门批准,教育和政府的结合,更多侧重于效率的学校。
私立学校是教育和市场的结合,更多解决的是教育的效率问题。为了适应区域人才来源短缺的问题、区域经济发展,人才总是趋于短缺状态,需要教育和培训,私立学校应运而生。相对而来,私立学校有着较大公立学校所没有的优势。
创建一所私立学校所需要的程序如下:
1、申办者提交申办报告、办学章程、发展规范等材料,领申请;
2、申办者提交人员、场地、资产及有关待业部门的审核材料;
3、现场察查办学场地;
4、审核、发证。
所需要提交的资料如下:
1、申办报告、办学章程和发展规划;
2、举办者及拟任校长(负责人)、拟聘教师和财会人员、管理人员和资格证明。
3、办学专业设置、课程计划(培训计划)和使用的教材;
4、拟办教育机构的资产证明和办学风险担保证明;
5、办学场所的使用权或所有权证明;
6、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核材料;
7、有设校董事会的民办教育单位的校董事成员名单,有联合举办的机构,应提交联合办学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