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音乐表演、音乐学、流行音乐、音乐治疗、音乐教育、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本科专业考生。
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包括听音和音乐理、视唱、声乐、器乐4个科目。 听音和音乐理60分,歌唱20分,声乐160分,器乐160分。
音乐类专业省统考满分400分,具体评分方法如下。
1 .音乐学专业省统考总分=听音和音乐理论成绩歌唱成绩声乐成绩器乐成绩;
2 )音乐表演(声乐方向)专业省统考总分=听音与音乐理论成绩、歌唱成绩、声乐成绩) 2;
3 )音乐表演(器乐方向)专业省统考总分)听音和音乐理论成绩;歌唱成绩;器乐成绩)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