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文化课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全国统考课成绩和自治区组织三门选修课成绩组成,满分750分。
其中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均为满分150分,物理、历史均为满分100分,按试卷原始分计入高考文化课总成绩。
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科目均以满分100分,并按等级转换分数计入高考文化课总成绩。
由于重选科目中不同科目的试题难度不同,以及报考本学科考生群体不同,考生选修课试卷面的原始点不具有可比性。 例如,考生甲评选思想政治,考生乙评选化学,两人都得80分,考生甲排在所有思想政治考生的第100位,考生乙排在所有化学考生的第1000位。 简单地把他们各科的成绩加起来计入考生的总成绩进行比较,既不科学也不公平。 因此,有必要将不同科目试卷上的原始分,按照一定的规则转换为等级转换分数计入考生的总成绩。 转换后,考生成绩排名不变,同时可以实现分科成绩的可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