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7年开始,高考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三项统一高考成绩和学生自主选择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是高校录取的基本依据。 大学入学考试成绩为660分。 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各满分150分,三所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各满分70分。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绩计入高考总分时,从五个等级细分为A、A、B、B-、C、C-、D、D、E共十一级,分别为5%、10%、10%、10%、10%、10%、10%、10% 相邻的两个水平之差都是三分。
普通本科高校根据办学特色和定位,以及不同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6门普通高校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中,分学科大类(或专业)自主选择学科范围学生如果满足其中的任意一个,就满足报考的条件。 对没有提出选拔科目要求的高等学校,学生在报考该学校没有科目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