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科目
素描、颜色、速记。
(二)评分方法
总分满分为250分,其中素描100分,色彩100分,速记50分。
评分时各科分别采用百分制,考生总成绩=素描成绩100%色彩成绩100%速记成绩50%。
(一)考试科目设置
歌唱(声乐系)或演奏)器乐系)、视唱、乐理、听写。
(二)计分方法
总分是250分。 其中唱或演奏180分; 视唱20分; 乐理30分; 听写20分。
各科成绩分别按百分比得分; 考生总成绩=歌唱或演奏成绩180%,歌唱成绩20%,音乐成绩30%,听写成绩20%。
(一)考试科目设置
基础测试、剧目、即兴表演
(二)得分
总分250分,其中基础测试100分,剧目110分,即兴表演40分。
各科目按百分比评分。
考生总成绩=基础测试成绩100%表演成绩110%即兴成绩40%。
(一)考试科目
新闻广播、作品朗诵、即兴主持、才艺展示。
(二)评分方法
4门课满分250分。 其中新闻播出60分;作品朗诵60分;即兴展示主持80分的才艺50分
各科采用百分制现场评分;
考生总成绩=新闻播出成绩60%作品朗读成绩60%即兴主持成绩80%才能展示成绩50%
(一)考试科目;临摹(一)、临摹(二)和创作。
(二)评分方法:总分250分,其中临摹(一) 80分,临摹(二) 70分,创作100分。
评分时,各科分别采用百分制; 考生的总成绩=临摹(一)成绩( 80 )临摹(2)成绩) 70 )创作成绩)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