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参加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应当按照规定缴纳报考费用。报考收费按上海市物价局上海价格〔2003〕69号文件规定128元/人执行。
本市参加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应当按照规定缴纳报考费用。报考资费根据上海市物价局上海价格〔2003〕69号文件规定为128元/人执行
本市参加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应当按照规定缴纳报考费用。报考收费按上海市物价局上海价格〔2003〕69号文件规定128元/人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