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相关定义和分类标准,未就业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未就业是指18周岁至60周岁人群中,当前处于未就业状态的人群。具体包括:
从未就过业 :从未参加过任何形式的工作;
曾就业后未就业 :曾就过业(如毕业未就业、失业等)但当前无工作;
灵活就业 :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弹性工作等形式就业,但未签订劳动合同或未在就业登记中体现。
毕业未就业
指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从毕业之日起两年内未找到工作。若签订劳动合同则不再属于择业期未就业,但档案可能由学校保留。
灵活就业人员
包括非全日制、临时工、自由职业者等,但需注意:
若以灵活形式就业且未在就业登记中备案,则可能被归类为“以灵活就业形式就业人员”。
失业人员
因下岗、裁员、解雇、停薪留职等原因失去工作,且正在积极寻找工作。
自谋职业者与档案寄存人员
自主创业或从事个体劳动(自谋职业);
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档案寄存于公共机构(如人才市场)。
其他特殊群体
退休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提前退休)。
已就业但未登记 :若已签订劳动合同或通过其他形式确立劳动关系,则不属于未就业;
在校学生 :正在接受全日制教育者,无论是否参加实习,均不视为未就业。
不同地区对未就业的统计口径可能略有差异,建议以当地最新官方文件为准。例如,部分地区将“择业期内未就业”定义为毕业后的1-2年,而其他地区可能延长至3年。
以上分类综合了《就业统计分类目录》及各地就业统计实践,未就业人员的认定需结合具体就业状态和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