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档案部门的名称和职能根据管理主体和档案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般学校
多数学校设有 档案室 或 综合档案室 ,负责管理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人事档案等各类档案。这类部门通常隶属于校长办公室或党委办公室,是学校档案工作的核心机构。
规模较大或综合性较强的学校
可能设立为 综合档案馆 ,属于处级建制单位,管理范围覆盖全校各类档案(如文书、人事、学生、财会等)。
学生档案
学生档案由学校档案室或学生工作部门归口管理,属于国家人事档案的组成部分,是大学生就业的重要依据。部分学校可能将学生档案与教师档案分开管理。
人事档案
通常由学校人事处或学生工作部负责收集和归档,与学生档案分开管理。
档案馆 :多指国家或大型机构的档案管理机构(如省级、市级档案馆),与学校档案室性质不同。
档案移交机制 :高校学生档案在毕业两年择业期内可保留在校,之后转移至原籍或用人单位;教师档案一般存放在教育局。
综上,学校档案部门主要称为 档案室 或 综合档案室 ,规模较大者可能升级为综合档案馆,具体名称和职能需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