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针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补贴政策如下:
基本补贴标准
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及以上,且工资收入低于本市上年度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每年给予 3000元 的就业岗位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特殊群体补贴
回平求职补贴 :毕业5年以内的平湖籍高校毕业生,回平初次就业并入职重点发展产业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给予 3000元 一次性求职补贴及劳动合同期内社保个人缴纳部分的全额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双一流”高校毕业生 :毕业时间距离初次来平工作时间不超过12个月的“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给予 1万元 的工资外津贴,分5年兑现。
创业补贴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本市创办个体工商户或企业,可申请创业补贴(具体金额未明确,需参考最新政策文件)。
社保补贴
灵活就业人员 :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保的,按当年最低缴费基数的50%给予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时间要求 :需满足“毕业2年以内”或“毕业5年以内”等时间条件。
地区要求 :补贴主要针对平湖市户籍或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口。
其他要求 :需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保,工资标准需低于当地平均工资。
补贴不叠加享受,例如就业补贴与见习补贴、求职补贴等不可同时申领。
具体申请流程需咨询当地就业管理部门,材料审核通常按年进行。
以上信息综合了平湖市近年发布的政策文件,具体操作以最新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