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基层文物工作者,经常会接到古建筑濒临坍塌的电话,或者遇到一些寻求修缮帮助的来访者。每当遇到这种情况,笔者都会心急如焚。如果这些古建筑是已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并且产权属于国有或集体,这些问题就会迎刃而解。但是对于一些产权属于个人,且具有一定的科学、艺术、历史价值的古建筑,如何保护却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