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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 )行为时,应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l千元以上l万元以
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行为时,应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l千元以上l万元以下的罚款。
A、对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B、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C、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D、伪造或破坏现场证据的
【正确答案:A】
法律分析:拒绝履行行政处罚执行的法律后果如下:
我们可以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知道,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执行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执行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在法律有明确授权的情况下,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第四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令第15号)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
(二)违章指挥从业人员或者强令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的;
(三)发现从业人员违章作业不加制止的;
(四)超过核定的生产能力、强度或者定员进行生产的;
(五)对被查封或者扣押的设施、设备、器材,擅自启封或者使用的;
(六)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其他安全问题的;
(七)对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八)拒绝、阻碍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监督检查的;(九)拒绝、阻碍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聘请的专家进行现场检查的;(十)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