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建筑知识 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1993)的规定,下列关于城市居住区的竖向、管线综合与技术经济指标的基本要求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1993)的规定,下列关于城市居住区的竖向、管线综合与技术经济指标的基本要求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发布时间:2023-03-03 11:14:37

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1993)的规定,下列关于城市居住区的竖向、管线综合与技术经济指标的基本要求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 、居住区的竖向规划,应包括地形地貌的利用、确定道路控制高程和地面排水规划等内容

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1993)的规定,下列关于城市居住区的竖向、管线综合与技术经济指标的基本要求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B 、居住区内应设置给水、污水、雨水和电力管线

C 、居住区规划应有综合技术经济分析,综合经济指标项目应包括必要指标和可选用指标

D 、采用分散供热居住区内还应增设供热管线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D】

采用集中供热居住区内还应增设供热管线。

坡度大于多少要求设计台阶?

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8.0.3.1 条规定: 居住区内道路纵坡控制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机动车道最大纵坡应小于8%,非机动车道最大纵坡应小于3%,步行道最大纵坡应小于8%。若超出此规定可设置台阶,一般是大于15度设台阶。

2、台阶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公共建筑室内外台阶踏步宽度不宜小于0.3m,踏步高度不宜大于0.15m,并不宜小于0.1m,踏步应防滑。室内台阶踏步数不应少于2级,当高差不足2级时,应按坡道设置;人流密集的场所台阶高度超过0.70m并侧面临空时,应有防护设施。

住宅商品房楼与楼之间距离法律规定应是多少

根据住宅商品房楼间距的规定,4-6层及以下多层建筑间距为6米,6层8米的楼距是达到国家规划要求的。

住宅商品房楼间距的规定:

房屋左右间距:多层(4-6层及以下)与多层建筑间距为6米,多层与高层(12层及以上)为9米,高层与高层之间为13米。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规定:

1.各楼、栋之间的距离南北朝向应不小于楼房高度乘以0.7这一系数,东西朝向不小于楼房高度乘以0.5。

2.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视觉卫生等要求确定。

3.住宅正面间距,应按日照标准确定的不同方位的日照间距系数控制,也可采用表5.0.2-2不同方位间距折减系数换算。

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1993)的规定,下列关于城市居住区的竖向、管线综合与技术经济指标的基本要求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扩展资料:

楼间距(前后距)根据日照间距计算

所谓日照间距:指前后两排南向房屋之间,为保证后排房屋在冬至日底层获得不低于一小时的满窗日照而保持的最小间隔距离。

日照间距的计算方法:

以房屋长边向阳,朝阳向正南,正午太阳照到后排房屋底层窗台为依据来进行计算。

如居室所需日照时数增加时,其间距就相应加大,或者当建筑朝向不是正南,其间距也有所变化。在坡地上布置房屋,在同样的日照要求下,由于地形坡度和坡向的不同,日照间距也会随之改变。

当建筑平行等高线布置,向阳坡地,坡度越陡,日照间距可以越小;反之,越大。有时,为了争取日照,减少建筑间距,可以将建筑斜交或垂直于等高线布置。

由图可知:tanh=(H-H1)/D,由此得日照间距应为:D=(H-H1)/tanh;

式中:h—太阳高度角

H—前幢房屋檐口至地面高度;

H1—后幢房屋窗台至地面高度。

D-----日照间距

当然也可以根据日照间距系数换算过来。在这里我们设置日照间距系数为L

根据日照间距系数L=D/(H-H1) 换算出D=L×(H-H1)

得出:(H-H1)/tanh= L×(H-H1) 1/ tanh=L tanh=1/L

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1993)的规定,下列关于城市居住区的竖向、管线综合与技术经济指标的基本要求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日照间距的计算公式:日照间距D= L×(H-H1)

也就是说,得首先得知前幢楼的檐高,才能计算离你家几米建房对自己房间日照有无影响。

另外,还得看日照是否满足大寒日2小时的日照时长。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楼间距

温馨提示:
本文【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1993)的规定,下列关于城市居住区的竖向、管线综合与技术经济指标的基本要求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由作者 城市规划师考试题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