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建筑知识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或者储存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不得留有事故隐患。处置方案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或者储存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不得留有事故隐患。处置方案

发布时间:2023-03-03 10:20:02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或者储存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不得留有事故隐患。处置方案应当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综合管理工作的部门和同级()、公安部门备案。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综合管理工作的部门应当对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或者储存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不得留有事故隐患。处置方案

A、卫生行政部门

B、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C、质检部门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或者储存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不得留有事故隐患。处置方案

D、环境保护部门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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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或者储存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不得留有事故隐患。处置方案】由作者 安全工程师考试题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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