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监理合同履行过程中,监理人可以按合同约定的程序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是 ( )
A 、委托人增加监理工作内容较多
B 、执行监理业务时间已到合同约定日期而工程施工还未结束
C 、委托人订购的大型设备延误到货,工程停工超过半年
D 、委托人不及时提供与监理业务有关的信息资料
【正确答案:C】
1、监理合同约定的委托监理任务全部完成后,监理单位可以终止监理合同。
2、监理合同被解除后,监理单位可以终止监理合同。
3、因监理合同的解除造成了一方的损失,对方有责任的,应该赔偿。
4、监理合同的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5、监理合同终止后,监理单位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要终止监理合同,需要根据相关法规以及监理委托合同相关条款,对应监理方存在不履行职责的行为以及存在满足合同终止条件的违约行为等,按合同约定时限提前书面向监理方发出并指明监理方存在的违约(违规)行为或未履行义务的通知,如果监理方在有效时限未予回复,则可在有效时限(如30~35天)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方并承担相关违约责任。这样处理,建设单位就不会有任何责任了,要不遵循合同相关条款,会给建设单位留下法律隐患。本想简单说下,但要解释清还只能多说几句,希望对你有帮助。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相关规定,解除监理合同有协商解除、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三种情况。协商解除是指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后自愿解除合同,一般以书面明示的方式为准,比如签订解除协议,通过书信函件、传真、电子邮件、短信等。约定解除是指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一方取得并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合同在该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如果对方提出异议,则需要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解除 合同的效力 。法定解除是指一方依据法律的规定取得并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行使 法定解除权 同样需要履行通知义务。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 可以解除合同 。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 履行期限届满 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 不定期合同 ,当事人可以 随时解除合同 ,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