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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下列森林和林木中,属于严禁采伐的是( )。

发布时间:2023-03-03 08:35:5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下列森林和林木中,属于严禁采伐的是( )。

A 、国防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下列森林和林木中,属于严禁采伐的是( )。

B 、防护林

C 、环境保护林

D 、自然保护区的森林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D】

禁止擅自移动或者损坏森林保护标志。

防护林的砍伐标准是什么?

防护林可以砍伐。防护林的砍伐有以下标准:

一、根据森林防火规划,允许在防护林中修建防火通道和防火隔离带。

二、经批准在防护林内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以及修建防火通道和防火隔离带的,允许在批准范围内采取皆伐方式进行采伐。

三、对防护林需要更新的,允许按有关技术规程要求安排采伐方式

在日本,防护林包括: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止土沙崩坏林、防止飞沙林、防风林、防止水害林、防止潮害林、防止干害林、防雾林、防止雪崩林、防止落石林、防火林、护渔林、航行目标防护林、保健防护林、风景防护林等。

1.成熟的用材林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择伐、皆伐和渐伐方式,皆伐应 当严格控制,并在采伐当年或者次年内更新造林。

2.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中的国防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只准进行 扶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

3.特种用途林中的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严禁采伐。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 勘查、开采矿藏和修建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工程,需要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的,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用地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预交森林植被恢复费,领取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用地单位凭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受理建设用地申请。

(二)占用或者征收、征用防护林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的,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林地及其采伐迹地面积35公顷以上的,其他林地面积70公顷以上的,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核;

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面积低于上述规定数量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占用或者征收、征用重点林区的林地的,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核。

(三)用地单位需要采伐已经批准占用或者征收、征用的林地上的林木时,应当向林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

(四)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未被批准的,有关林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不予批准通知之日起7日内将收取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如数退还。

第十七条 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临时占用林地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并不得在临时占用的林地上修筑永久性建筑物;占用期满后,用地单位必须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扩展资料

相关体系

在一定的自然地理区域或一个范围内,依据地形条件,土地利用状况,主要自然灾害和人们生产活动情况,在当地发展生产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结合田边、道路、水利设施和居民点四旁植树,与速生丰产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各林种的布局配合,合理规划配置并形成防护林的综合体,即称为防护林体系。

这一体系的各个组成林种在配置和布局上要相互协调,在林分的形式上可以林带、片林、林网相结合,乔木、灌木、种草相结合。

各个林种要相互补充与完善,使防护林体系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发挥最佳的经济效益。对于特定的自然地理区域,因为影响当地生产、生活的主要自然灾害多是明显的(如水土流失、风沙,干旱风等),所以为此规划的防护林体系多以某一林种为主体。

如水土流失地区以水土保持林为主体;在风沙地区,以农田防护林为主体,结合其他林种,构成当地的防护林体系。为了提高防护林体系的总体效益,在规划配置上要考虑以最小的林业占地面积发挥最大的防护效益。因此,应确定合理的防护林覆被率。

一般在平原农地或草原牧场,覆被率为5%~10%为宜;在山地丘陵区,一般不宜小于30%。而且,要注意防护林体系内各个林种空间分布上的均匀、合理性;

在防护林林分树种组成结构上,除了考虑各组成树种生物学的稳定性外,应发挥其最大的防风、固沙、保持水土和调节径流的作用,同时,也应考虑当地立地条件(指影响林木生长的气候、地形、地质、土壤、植被等环境条件的总称)和适生植物的种类。

中国在“三北”防护林工程的树种组成配置上明确提出草类、灌木、乔木相结合的原则。一些环境条件较好的农区、沿海地区或具有灌溉条件的地区,防护林体系的树种组成和经营有向多层次、多形式、多目标发展的趋势,以便充分地利用土地等自然资源,不断提高生产力。

如强调农林混作,泡桐与粮食作物间作和多种经济作物的混作,以及同牧草栽培结合等。这种立体林业的防护林体系,既可发挥植物群体相互依存,克服不良条件的影响,提高其防护效益,又可充分发挥土地生产潜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防护林

中国哪一部法律的那一条规定了砍树的细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五章 森林采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下列森林和林木中,属于严禁采伐的是( )。

第三十一条 采伐森林和林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成熟的用材林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择伐、皆伐和渐伐方式,皆伐应当严格控制,并在采伐的当年或者次年内完成更新造林;

(二)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中的国防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只准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

(三)特种用途林中的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严禁采伐。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不足0.5立方米或者

幼树不足20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10倍的

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3倍至5倍的罚款。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0.5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20株以

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10倍的树木,没收

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5倍至10倍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不足2立方米或者幼

树不足50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

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2倍至3倍的罚款。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2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50株以上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滥伐

林木价值3倍至5倍的罚款。

超过木材生产计划采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照前两款规定处罚。

不知是否是你需要的的?

私自伐树 能判刑吗 或者有什么处罚

那就得看量的多少了,如果数量达到了一定标准,涉嫌滥伐林木罪,如果没有达到犯罪的标准,可能受到警告、罚款或拘留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四条 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四十五条 盗伐林木罪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三十一条

采伐森林和林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成熟的用材林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择伐、皆伐和渐伐方式,皆伐应当严格控制,并在采伐的当年或者次年内完成更新造林;

(二)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中的国防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只准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

(三)特种用途林中的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严禁采伐。

第三十二条

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下列森林和林木中,属于严禁采伐的是( )。

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和其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采伐林木,由所在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铁路、公路的护路林和城镇林木的更新采伐,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伐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采伐以生产竹材为主要目的的竹林,适用以上各款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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