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购买1 000吨水泥,约定6月1日到货,甲同时向乙支付定金8万元,6月2日乙发来700吨货物后无货可交,则甲有权要求乙返还( )。
A 、10.4万元
B 、8万元
C 、4.8万元
D 、16万元
【正确答案:D】
你要对照合同法就知道了,关于定金是这样规定的,支付定金一方中途退货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取定金一方无法供货应双倍返还定金。按照此规定,供货方只提供700吨占应供货之70%,也就是有30%不能供货,因此,供货方应将定金之30%双倍返还,全部8万元定金之30%为2。4万,那2。4万的双倍就是4。8万元。
可以,但是这是双方约定的问题,双方可以约定用这70万用作货款。定金是一种担保,是为了防止违约。定金在合同正常履行后可以转为货款,当然也可拿回去。现在问题是他没有完全履行交付义务,部分违约,违约部分按定金罚则处理,也就是双倍。至于那70万,也是要退的,只是70万不适合定金罚则,不需要罚。没有约定70万作为货款不用退的情况下,我给你的钱你并没有完全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当然算不当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