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营业外收支的构成,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指企业发生的与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利得,主要包括: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固定资产(如设备、房产)出售或报废后的净收益。
政府补助与捐赠
与日常经营无关的财政补贴、捐赠收入等。
债务重组利得
债务重组过程中产生的收益。
盘盈利得
固定资产或存货盘盈的收益。
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
因对方破产等原因无法收回的款项。
其他利得
如罚款净收入、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等。
指企业发生的与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损失,主要包括: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固定资产因自然灾害、事故等无法使用或报废的净损失。
非常损失
因火灾、洪水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资产净损失。
捐赠支出与赞助支出
对慈善组织或行政机构的捐赠、赞助费用。
罚款与滞纳金
因违法、违约支付的赔偿金、滞纳金等。
债务重组损失
债务重组中产生的净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
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等因市场价值下降计提的减值准备。
其他支出
如职工子弟学校经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等。
税务差异 :部分支出在会计上确认为支出,但税法可能允许扣除(如捐赠支出);反之亦然。
比例限制 :企业捐赠支出若超过年度总收入的5%,可能需调整纳税申报。
以上内容综合了企业会计准则与税务规定的核心要点,具体会计处理需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