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应收款是资产类科目,主要用于核算企业除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等主要经营业务外的其他应收及暂付款项。其具体定义和范围如下:
基本定义
其他应收款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形成的应收款项,通常表现为对员工、客户或第三方的债权。
核算范围
包括:
员工借款、代垫款项(如差旅费、垫付款项);
应收赔款、罚款(如财产损失赔偿、违约金);
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
存出保证金(如押金、备用金);
预付账款转入的其他款项。
借贷方向
借方登记增加,贷方登记减少,期末余额反映尚未收回的债权。
与应收账款的区别
其他应收款通常与日常经营活动无直接关联,属于非营业应收项目;应收账款则主要与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
现金流影响 :其他应收款余额过高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需通过催收和管理降低坏账风险;
审计重点 :需关注账龄较长的款项,防范潜在坏账损失。
综上,其他应收款是反映企业非核心业务活动的债权工具,其管理需结合定期审查与风险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