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物资不属于企业存货,其确认需根据具体会计准则进行区分。以下是具体说明:
工程物资
指为建造固定资产等工程而储备的材料,其目的是直接用于工程项目的构建,属于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
存货
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途物资、发出商品等,主要用于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最终目的是出售或耗用。
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工程物资不满足存货确认的必要条件:
所有权归属
工程物资通常属于项目专用,所有权在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转移给业主,未转移所有权前不视为企业资产。
成本可计量性
工程物资的成本核算往往涉及预付款项、长期合同等复杂因素,其成本难以可靠计量。
单独核算
工程物资应单独设置账户进行核算,与企业的日常存货分开。
期末处理
工程完工后,工程物资应转入“固定资产”科目,原科目余额作转出处理。
工程物资因所有权未转移且成本难以可靠计量,不符合存货的确认条件,因此不纳入存货核算范围。企业需通过单独的会计科目和流程进行管理,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