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展示交易的征税方式主要分为两个环节:出口环节和内销环节,具体规则如下:
增值税处理
货物出口时,根据出口退(免)税政策,退还已征增值税或免征增值税。
消费税处理
若出口货物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需在出口环节缴纳消费税。
增值税处理
货物从保税区转入国内市场销售时,需按内销商品的增值税税率缴纳增值税。例如:
市区企业税率为7%;
县城、镇、大中型工矿企业税率为5%;
不在市区、县城、镇的企业税率为1%。
消费税处理
若内销货物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需在销售时缴纳消费税。
所得税处理
企业需按国内会计准则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收入减成本、费用、税金等),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通常为25%,另有小型微利企业等优惠政策。
附加税费 :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计征依据。
先销售后缴税 :货物仅在实际销售时纳税,未销售部分可退还保税区域,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监管便利 :通过信息化系统实现担保自动核扣、征税后担保返还等流程,提升通关效率。
需在海关注册登记的特殊监管区域内开展,且需向海关备案。企业需符合相关资质要求,并遵守保税货物的监管规定。
以上规则综合了海关政策及税务规定,具体操作需以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