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幼教考试科目设置及要求如下:
《综合素质》
考试内容涵盖教育理念、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文化素养、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
语文教师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其他科目教师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保教知识与能力》
主要考查学前教育理论原理、幼儿教育实施技能、儿童发展知识、环境创设、游戏活动指导、教育活动组织与评价等实践能力。
笔试 :每科120分钟,包含单选题、材料分析题、写作题、简答题、论述题和活动设计题。
面试 :考核教学设计、实施、评价等教学基本素养,以及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
其他要求 :需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语文类为二级甲等)。
报名 :通过当地自考办或教育部门指定机构办理,需提交身份证、学历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等材料。
试讲(说课) :通过初试后,需进行现场试讲,展示教学方案设计与实施能力。
认定 :面试通过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在30个工作日内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幼儿师范学校毕业生需通过学校课程考试;
非师范类毕业生需通过全省统一组织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或参加自学考试。
考试时间通常为每年3月中旬和11月初,具体以当地教育部门通知为准;
部分地区可能要求提供思想品德鉴定表、体检合格证明等材料。
以上信息综合自教育部门官方文件及权威教育机构解读,确保涵盖最新考试要求。